――浙江万马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 范洋 黄悦波
动漫产业发展到今天,已成为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的支柱产业,如日本,美国,韩国等,现正有许多国家正投入大量关注到此新兴产业中,使其发展成为支柱产业,正如中国。当前,任何人都可以感觉到国内动漫的发展态势:国内动漫公司的崛起,国外动漫巨头的进驻,首届国际动漫节在中国杭州开幕……如何自己的保护动漫产业,使其达到动漫产业化,使产业链得以顺利延伸就变成了一个势待解决的问题。
众所周知,美国迪斯尼在世界动漫史上的龙头地位。其发起人华特迪士尼,于1927年创出一个颇受欢迎的卡通人物〝幸运兔奥斯华〞(Osward,the Lucky Rabbit),当时获得不少回响。1928年2月,华特迪士尼信心满满地赶到纽约,要与发行人洽谈奥斯华卡通下一期的合约,华特原本计画要提高价格卖出,不料发行人在此时告诉华特一个残酷的事实:他已经高价买通所有奥斯华的幕后人员!照样可以继续推出奥斯华,而华特却已无法拥有奥斯华了……奥斯华是华特迪士尼心底永远的痛!经此惨痛经验后华特迪士尼学到一个教训:一定要本身拥有动漫的产权!可见知识产权权在动漫产业当中的重要地位。而产业链每个环节中不可缺少的一项知识产权是:商标。商标是商家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标志,动漫产业的衍生产品及服务进入市场,商标是铺路砖。特别在我国市场及竞争不规范的大环境下,更要以“商标先行”为主导,使扩大市场成为可能。否则,再多再好的宣传也只是为他人做嫁衣裳。
动漫市场市场按国际惯例一般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动画片本身的播出市场;第二个层次是卡通图书和音像制品市场;第三个层次是卡通形象所衍生的产品,包括服装、玩具、饮料、儿童用品等。而且,后一个层次比前一个层次的收入要大,周期要长。从新事物的接受过程来说,第一层次是推陈出新,虽然国家构建了影视动画片播映体系,拥有了比较广泛的动画播出平台,但因播映权转让费过低甚至没有,动画制作企业根本无法通过电视播放来回收投资成本或直接获得利润;第二层次是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力,而第三层次是把动漫融入生活,创造最大化利益,卡通经济在我国极具盈利空间。曾有一个市场研究公司曾对京、沪、穗三市的2000多名青少年有关卡通和卡通消费进行了调查,调查显示,每年由14—30岁城市人群的卡通相关消费总额超过13亿元。也有人估计,中国的卡通产业每年将达到200亿元。虽没法考证这些调查的可靠性,但可以肯定的是玩具在卡通业中占了不小的份额。此一系列的产业链条中,都需要动漫企业商标的始终贯穿,但从几家国内知名的动画生产制作企业了解到,随着各动画片的播放,根据动画人物形象开发的相关衍生产品成了市场的销售热点的同时,伴随着的一系列侵权行为也日益猖獗,让这些以动画品牌为依托走产业化发展的企业蒙受了巨大损失。
如何才能摆脱侵权行为的阴影,保护自有商标呢?
我国有关政府机关已致力于营造知识产权保护氛围,但提升自身观念也是最为重要的一个方面。国外动漫发展较我国成熟,观其经验,在观念上对此很是重视。懂得产业链中在先取得商标权利,把商标权固定下来。并有专门的法律服务机构为其进行商标等仿冒等的侵权打击。在法律服务上的高额投入,有效控制侵权的发生,在第三个层次衍生产业上赢回前期投入。但国内一些企业致力于节约投入成本从而提高利润,指使动漫形象量多质低且在保护动漫形象上没有高度重视,不舍小投入而丧失了大市场,成为恶性循环。国内企业已有所意识,如三辰卡通,中南卡通等都在商标上进行了全面的注册,积极为后期市场发展做好准备,并业已顺利推出一系列产品。但与过外企业相比,我国的所谓保护,认识还停留在浅层次,偏向于两种情况:一是盲目跟风注册,对企业以后的发展目标缺乏战略性的规划,对商标保护范围却没有正确的认识,即使注册了也不知道如何去运用,或者说前期注册做到了,对后期的侵权防范却苍白无力,缺少对侵权的彻底打击。二是了解了一点商标的重要性,但觉得还是没有必要对所涉及行业进行全面保护,对商标这一块舍不得花资金去完善。本身认识上的缺乏,无疑是动漫商标得不到保护的导火线。
作为动漫人,结合商标特点和企业长远计划是必不可少的。商标是一项无形资产,不能立即实现利润,但是帮助企业产生长远利益,所以其针对的发展目标也是长时间内的。对动漫产业来说,在创作出作品、未公开之前就应把商标提上日程,结合企业对此动漫作品的发展定位,考虑做全类的保护,常用类别的注册或个别注册,来保护商标权利,结合注册成功几率,每种策略都有不同的注册意见。确定取得商标在先权利甚至确定权利后才能公开作品及作后期推广。切对于投放市场的产品应成立专门部门或与其他法律机构合作,由专人负责市场监控,清理侵权产品,对假冒他人商标者绝不姑息放任,保证商标的专有权,是保障市场份额的有效途径。比如“蓝猫”这个动漫形象的顺利推广,打击市场假冒功不可没。
这里说的主要是国内动漫企业的发展,还有两种另外的情况,即国外动漫企业在中国的发展;中国动漫企业在国外的发展。中国动漫市场经济尚处于发展阶段,与成熟市场有所差别。但在任何国家发展,取得在先权利是关键,发生侵权之时,才有证可举。且不能商标跟着市场走,在产品进入他国后同时甚至之后进行注册,而是在确认商标权利之后,才把商品或服务推向该国市场,否则没有打开市场反而有侵权之嫌或被国外动漫企业在先取得了商标权。
我国消费市场大,已被很多国家很多产业定位为潜力市场。同样,从消费需求看动漫产业势必将成为又一支柱产业。除了本身的产业链完善外,观念及配套措施的跟进是关键。商标是配套措施中始终贯穿的部分,动漫产业的成功是完整产业链打造和全面知识产权保护的完美结合! |